服务条款
第1条(目的)

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范 Apeiro Corp.(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服务「26秒」(以下简称「本应用程序」)在使用时,本公司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事项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用语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用语定义如下:

  1. 「服务」指本公司通过本应用程序向使用者提供的服务,与其实现的装置(包括个人电脑、智能手机等各种有线或无线装置)无关。
  2. 「使用者」指与本公司签订本条款所规定的合约并使用服务的人,分为以下几类:
    • 「会员」指完成本公司规定的会员注册程序并使用服务的人。
    • 「非会员」指未完成会员注册程序而使用服务的人。但非会员在服务使用方面可能会受到部分限制。
  3. 「内容」指与服务相关的各种图像、文字信息、相关资料及信息,不论其形式(程序、软件等)。
  4. 「本应用程序」指本公司为提供服务而独家开发的应用程序(iOS 及/或 Android 版本)。
  5. 「ID」指会员为识别身份及使用服务而设定,并经本公司承认的电子邮件地址形式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组合。
  6. 「密码」指会员为确认与其所获 ID 一致而自行设定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组合。

除第1项各款所定义者外,本条款中使用的其他用语定义依据相关法令、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本公司另行制定的准则及其他一般商业惯例。

第3条(利用合约效力范围)
  1. 本条款对所有使用服务的使用者均具效力。但对于非会员,依据本条款的规定,部分条款可能不适用。
  2. 本条款原则上从使用者同意本公司服务条款并签订利用合约之日起,至终止利用合约时为止均适用。但本条款的部分条款在利用合约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第4条(公司基本信息)

本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Apeiro Corp.
  • 地址: 8 Seongnam-daero 331 beon-gil, Bundang-gu, Seongnam-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 代表董事: Joo Minhyung
  • 商业登记号码: 384-88-02243
  • 联系方式: hq@apeirocorp.com
第5条(服务条款的明示与修订)
  1. 为使使用者方便了解,本公司会在服务初始画面中通过常设选单公布本条款的内容。
  2. 本公司可在不违反《服务条款规管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范围内,随时修订或变更本条款、个别服务条款(第6条规定)及其他服务政策。
  3. 本公司修订条款时,应于生效日前7日(若变更对使用者不利或属重大事项,则为30日前)通过服务公告向使用者通知生效日及修订理由。但若条款修订内容对使用者不利,除服务公告外,本公司将另以电子邮件、登录时的同意窗口、手机短信(SMS、LMS 等)等方式通知使用者。
  4. 本公司依前项规定公布或通知条款修订内容,若使用者在生效日前未表示拒绝,则视为已同意修订。若已发出此类通知,使用者未在条款修订生效日前表示拒绝或退出,则视为该使用者已同意修订条款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包括撤回契约等。
  5. 本公司不得对不同意条款修订的使用者适用修订后的条款。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和使用者可以解除利用合约。
  6. 修订后的条款原则上从其生效日(适用日)起生效。
第6条(个别服务条款与条款外准则)
  1. 依据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公司可在取得使用者同意后,另行制定个别服务的条款及使用条件(以下简称「个别服务条款」)。
  2. 关于第1项个别服务的使用,该个别服务条款优先于本条款适用。
  3. 本条款未尽事宜,依个别服务条款、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处理。
第7条(信息通知)
  1. 本公司可以通过向会员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包括会员提供的社交媒体帐号等)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会员相关信息。
  2. 对于不特定多数使用者的通知,本公司可以通过在服务公告或布告栏上公布7天以上的方式取代第1项的通知。但对于与特定会员交易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据第1项个别通知。
第8条(利用合约的签订)
  1. 利用合约由同意条款并申请成为会员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经本公司承诺后签订。另一方面,非会员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同意签订本条款所规定的利用合约。
  2. 原则上,本公司会承诺申请人依第1项提出的加入申请。但有以下情况时,本公司可以拒绝加入申请;若事后发现会员有以下事由,本公司可以解除与该会员的利用合约:
    1. 申请人盗用他人名义进行申请
    2. 在申请时填写虚假或不正确的信息,或未填写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信息
    3. 申请人曾因本项各款事由而被本公司解除过利用合约。但经本公司承诺重新加入者不在此限。
    4. 其他因申请人的归责事由(如违反相关规定等),存在本公司足以拒绝其加入申请的客观事由
  3. 若因服务相关设备不足、技术或业务问题,本公司可以保留对加入申请的承诺。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迅速解决问题,并恢复加入申请的承诺。
  4. 本公司依本条规定拒绝或保留加入申请时,应将该事实通知申请人。
  5. 当本公司在服务加入申请程序中通知申请人完成加入时,利用合约即告成立,该申请人即可作为会员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
第9条(服务内容)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 利用「内容」进行外语学习的功能
  2. 其他辅助或推荐外语学习的附加功能
  3. 其他本公司额外开发的服务,或通过与其他公司合作契约向使用者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第10条(服务使用费)
  1. 服务使用费(以下简称「使用费」)部分免费。部分服务(功能)或内容(以下简称「付费服务等」)可能会以付费方式提供。
  2. 本公司将在提供服务的平台(Apple Store、Google Play Store)上公布付费服务等的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事项。
  3. 使用费相关事项(包括将原免费服务变更为付费服务等)可能会依据本公司政策而变更。
  4. 本公司变更使用费相关事项时,将至少在变更生效日前30天,通过在应用程序或网站上公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客户。若无上述变更,费用调涨将从通知上载明的变更日生效,不同意上述变更的客户可以解除利用合约。
  5. 使用者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与电信业者等发生的数据通信费,与第1项的使用费是独立的,本公司对上述数据通信费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11条(服务提供)
  1. 本公司在相关法令允许且技术上可行的范围内提供第9条所规定的服务。
  2. 依据使用者所在的国家及使用的终端机型号,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范围可能有所不同。部分服务需要使用者装置的特定功能存取权限,若使用者不允许存取,相关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
  3. 使用者原则上应在终端机连接到通信网络的状态下才能正常使用服务功能。若装置未连接到通信网络,部分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
  4. 除业务或技术上无特殊障碍外,本公司将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向使用者提供服务。但若需进行定期维护等,本公司可以暂时限制服务提供,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事先通知使用者。
  5. 本公司可以另行规定服务的可用时间,若有此情况,会事先通知使用者。若因本公司无法控制的事由导致服务中断且无法事先通知,本公司可以事后通知。
  6. 本公司可以根据内部政策和各类型,对使用者的等级进行区分,并细分提供服务的内容、选单、使用时间、使用次数等,并在使用上有所区别。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事先通知该使用者。
第12条(服务使用限制)
  1. 若使用者违反第16条的义务或其他本条款规定的义务,本公司可对该使用者采取以下阶段性使用限制措施:
    1. 要求改正
    2. 暂停使用
    3. 永久停止使用
  2. 本条规定的使用限制措施的条件和详细内容,将通过本公司的使用限制政策和个别服务的运营政策另行规定。
第13条(服务变更及停止)
  1. 若发生以下情况,本公司可以变更或停止向使用者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1. 因设备维护、更换等工程而不可避免时
    2. 因停电、各种设备故障或使用量急增等导致正常服务使用受阻时
    3. 国家机关或政府组织(如通讯委员会、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等)、搜查机关、法院等行政或司法处分要求变更或停止服务提供时
    4. 其他因本公司运营上、技术上等原因
  2. 若发生以下情况,本公司可以永久终止服务提供:
    1. 国家机关或政府组织(如通讯委员会、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等)、搜查机关、法院等行政或司法处分要求终止服务提供时
    2. 其他因经营上、运营政策上、技术上等事由,本公司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
  3. 依本条规定变更或停止服务(包括第2项的终止,以下同),本公司应事先依第7条规定的方式通知使用者以下事项。但若因不可避免的事由而无法事先通知,本公司可在变更或停止服务后,事后通知使用者。
    1. 服务变更(或停止)的理由
    2. 服务变更日(或停止日)
    3. 服务变更内容(仅限服务变更情况)
  4. 关于本条规定的服务变更或停止,除非相关法令或个别合约有明确规定,本公司不对使用者承担额外赔偿或补偿责任。但对于已使用付费服务的会员,本公司将退还因服务变更或停止而未使用部分的相关使用费用。
第14条(广告及其他信息提供)
  1. 本公司可以依据第7条规定的方式向使用者提供与服务使用相关的信息。使用者除了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及对客户询问的回复等基于相关法令规定的内容外,可以拒绝接收本公司提供的包含信息的电子邮件。
  2. 本公司可以通过服务画面、网站、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使用者提供广告等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向本公司表示意愿,拒绝接收包含广告的电子邮件。
  3. 若使用者在同意接收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及广告的电子邮件后,未解除利用合约(退出会员)而删除应用程序或重设装置,则删除应用程序或重设装置前的使用者同意将继续有效。
第15条(付款)

「付费服务」的购买费用,原则上以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方法支付。但依本公司政策和支付业者(应用程序商店、移动通信业者、开放市场商店等)的政策、政府政策,各支付方式可能设有支付限制和支付金额上限。

第16条(本公司的义务)
  1. 本公司在向使用者提供服务时,不从事违反相关法令、本条款及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将尽最大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为确保使用者安全使用服务,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保护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并公布和遵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3. 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建立和维护必要的人员和系统,以妥善处理使用者关于服务使用的投诉或损害赔偿请求。
  4. 对于使用者提出的正当意见或不满,本公司将处理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迅速向使用者传达处理过程及结果。
第17条 (使用者的义务)
  1. 使用者在使用服务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在注册申请或变更会员信息时填写虚假内容
    2. 盗用他人个人信息、ID 及密码等服务使用信息
    3.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擅自变更或删除本公司在服务上公布的信息
    4. 侵害本公司及他人的知识产权、人格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
    5. 在本公司管理或运营的信息通信网络上散布可能导致服务通信网络障碍的信息、文章、图形等
    6. 故意妨碍服务运营,或传输妨碍服务稳定运营的信息
    7. 将服务上的内容用于本条款明示目的以外的用途
    8. 其他违反公序良俗、违法或不当的行为
  2. 使用者在使用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关法令、条款、详细使用准则、服务使用指南及本公司通知的公告,不得有妨碍本公司业务的行为。
  3.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从事与本公司业务同类或类似的业务。
  4. 对于使用者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而从事第3项同类或类似业务的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上述行为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该使用者应全额赔偿本公司所受损害。
  5. 若使用者违反本条义务,本公司可在相关法令允许的范围内,对其采取 (i)删除相关内容、(ii)服务使用限制或其他必要措施。
第18条(使用者帐号信息管理义务与责任)

使用者应自行负责其帐号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密码、使用者名称等)的管理,使用者不得将其帐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本条款自2025年11月17日起生效。